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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地球日 “环保公约知多少?”展览开幕礼暨“世界水日”之环保数独有奖游戏颁奖仪式


环境委员会为庆祝4月22日地球日,以及向市民介绍目前适用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主要环保公约,将於4月22日至4月29日假南湾大马路926号教育暨青年局教育资源中心地下子瞻廊举办『2006地球日“环保公约知多少 ?”展览』,并於4月22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假以上地点举行展览的开幕礼。 是次将展出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包括《关於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87)和《关於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1990)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1989) 、《关於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2001) 、《关於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1998)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72) 、《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1990)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1973)和《生物多样性公约》 (1992)等多条环保公约,介绍订定有关公约的背景、目标、内容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作出相应之环保措施。 过去由於人类社会和经济高速发展,引起了包括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等全球性环境问题。自1972年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召开以来,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制定的国际环保公约陆续出现。国际环保公约其实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环境委员会希望藉是次展览,加强市民对环保公约和相关环境问题的认识,从而身体力行,共同努力改善和保护地球环境。是次展览场地和展出之部份濒危动植物标本分别由教育暨青年局和民政总署提供。 此外,环境委员会亦将同时举行「“世界水日”之环保数独有奖游戏」之颁奖仪式。 有关展览的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晚上七时正;星期六:上午十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欢迎市民踊跃参观,有关详情可浏览环境委员会网页:www.ambiente.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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