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经过11个月的调查,发现经济局一名赵姓稽查串同一名吴姓男子以工厂生产过程违规为名,涉嫌向本澳多间工厂勒索,而赵姓稽查的妻子更协助掩饰来源不明的金钱,一名陈姓工厂负责人涉嫌行贿,案中嫌犯共有4人,案件将於今日(6日)移送检察院处理。 2005年4月,廉署接获投诉,指有经济局稽查人员利用职权向一些工厂勒索金钱。调查后,发现赵姓稽查在执行日常查厂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取得厂家的联络方法,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就通知充当中间人的吴姓男子,由吴姓男子再联络有关工厂,指出违规事项,并向有关工厂表示只要交出数万元,中间人就可以为厂家“解决问题”,否则就会面临暂停产地来源证的困境。由於中间人能说出违规的详情、经济局稽查日期和时间、参与稽查的督察姓氏及以往协助其他厂家的“成功纪录”,有厂家为免被停发产地来源证影响营运,遂答应给付金钱,交钱地点一般在快餐店或茶餐室。 赵姓与吴姓男子利用上述手法向一些工厂索贿的行为已持续一段长时间,涉及的工厂行业包括造鞋厂、制衣厂、纺织厂等。廉署调查发现本澳某厂家被赵姓稽查与吴姓男子索贿长达半年,索取贿款接近澳门币30万元,同一时期赵姓稽查及其妻子户口有怀疑来历不明的存款。 案中的赵姓稽查亦涉嫌违反经济局的人员守则,私自联络与职务有关的工厂负责人,将查厂资料包括查厂日期和被查工厂名单,透过姓吴中间人通知有关工厂负责人做好查厂前的准备工作。 此外,廉署调查期间,发现赵姓稽查的住所藏有大量怀疑属经济局稽查工厂的机密文件。 经过11个月的调查及经多方面取证后,赵姓稽查利用职务之便,串同吴姓男子向一些工厂进行索贿,另违反职务上的保密义务,赵姓稽查的妻子则协助掩饰来源不明的金钱,一名姓陈的工厂负责人则涉嫌行贿,有关人士涉嫌违反刑法的行贿、受贿、财产来源不明和违反公务上保密义务的规定,全案於今日(6日)移交检察院处理。 廉署呼吁各商业机构廉洁从商,遇有公务人员滥用职权、索取贿款的情况,应予以拒绝,并马上向廉政公署举报,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