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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重组保安部队和保安部门职程法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重组保安部队和保安部门职程的法律草案,并於今年内交予立法会。 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今(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因应本澳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访澳旅客人数不断上升,警队面对的工作日益繁重;因此,有必要重组相关职程,令警队在增加人手的同时,更可吸引高素质的人员投身保安部队。 法案建议在治安警察局、消防局、海关和狱警队伍的基础职程或专业职程中增加一个职级,同时相应调整包括高级职程在内的各职级薪俸点,并就此订出新的薪俸索引表。唐志坚表示,经相关培训进入职程的薪俸点将由260点开始,而正接受培训者的津贴亦会有所调整。 此外,法案也建议重组司法警察局的职程,包括撤销刑事技术鉴定员和助理刑事侦查员等职程,有关人员经培训后将分别转入刑事技术辅导员和刑事侦查员的职程;同时,进入司警侦查员职程的起薪点为280点,而培训津贴亦有订定。 法案亦修订关於保安学员普通培训课程和特别培训课程的录取制度,投考人士须分别具备高中毕业和高等教育的学历;就此,法案中亦订出过渡性条文,即法律生效后三年,为有关录取制度的过渡期。 法案亦就相关的晋升制度、主管人员任用制度等作出规定。唐志坚表示,该法案建议於公布后翌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生效,而法案中建议调整相关薪俸的效力会追溯至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