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澳门民主起动於2007年12月16日发起之慢驶游行事宜,根据发起游行团体原提出之游行路线,该慢驶游行於黑沙环三角花园出发,途经拱形马路、提督马路、红街市、沙梨头海边街、巴素打尔古街、新马路、南湾大马路、政府总部递信后结束是次游行。 经本局分析及评估后,该游行路线所经之地点不论对交通以及民生均会构成重大的影响,在尽量减低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影响的大前题下,本局根据第2/93/M号法律第八条第二及第三款的规定,更改有关团体之游行路线,并在12月14日与澳门民主起动代表举行之会议中,将更改游行路线之决定及详细情况明确地知会有关之与会人士。 该游行将於12月16日下午二时在黑沙环公园(劳动节大马路)出发,途经劳动节街,马玚海边马路、拱形马路、提督马路、美副将大马路、俾利喇街、高士德大马路、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南湾大马路(於八角亭前斑马线往约翰四世大马路)、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南湾湖休憩区(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为此,本局将於游行当日,派出适量之警员维持人群及交通的秩序。现呼吁集会发起人,其集会地点的使用,必须遵从有权限机关的有关规定及安排,而参与游行之人士应保持良好秩序及遵循以上修订后之路线行进,同时,亦应於上指之地点停留和尽量减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响。而广大市民,如当时途经上述地点,请对在场警员的指示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