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泛社会谘询和深入调查研究,特区政府最终敲定南湾原法院大楼作为澳门新中央图书馆选址。新馆将在保留原法院大楼建筑外观及室内特色空间基础上,分开两部分建设,先对其内部进行改建,其后在大楼后部纵深15米范围内,新建一座海拔约50米高的大楼,与前方原法院文物建筑互为衔接呼应,整体作为澳门新中央图书馆,构成澳门新的文化地标。 昨日(24日)上午,特区政府财政局局长刘玉叶正式将政府物业原法院大楼交予文化局,由局长何丽钻代表接收;之前,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邓宝国与刘玉叶签署了有关文件,将原法院大楼物业权交回特区政府财政局。 为推动城市文化发展,回应广大市民对图书馆服务不断增加的需求,从2002年开始特区政府便提出了“兴建一座多设施、多功能的图书馆”的蓝图,经过不断酝酿,行政长官在2006年的施政方针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决定兴建一座综合性的大型中央图书馆,以回应市民自我增值、提升文化素养和充实闲暇时间的新需求。”文化局为此委托成立了“澳门公共图书馆系统及新中央图书馆研究工作组”,集合本澳图书馆专业人员、城市规划工程师,以及美国资深的图书馆规划与信息科技顾问等,就前瞻至2030年的图书馆系统规划及新馆建设展开深入研究。工作组在详细调查分析本澳现有公共图书馆系统服务及设施状况后,面向本澳各界召开多场谘询会收集意见,在归纳各界的建议和期望基础上,参考海外和内地多间大型图书馆规划及建设案例,综合研究提出《澳门公共图书馆系统及新中央馆规划研究报告》,先后并於2006年7月至8月和10月至11月,进行两轮公开谘询,加以修改完善。 完成后的《澳门公共图书馆系统及新中央馆规划研究报告》,就与澳门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功能和服务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布局规划,以及新中央图书馆选址要求、设计指标等作出了全面的建议。报告建议尽快兴建新中央图书馆,以提高本澳图书馆设施及服务的整体质素,优化整个澳门的公共图书馆系统。报告提出,新中央图书馆应 “以读者为导向”,选址须有较完善的公交配套设施,接近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或购物区,方便各区市民前往;能够按需要设置各种专用区、活动区、特藏区和辅助设施;在新馆规模方面,报告建议理想的馆藏量书籍为780,000册,多媒体资料为81,000项,报纸及期刊为1,322份,设计阅览座位1,125个,并有550个座位设於各个多用途室、会议室、演讲厅等活动区内,同时提供281台供公众使用的电脑。报告还建议政府制定短、中及长期的公共图书馆目标,对现有分散的图书馆系统管理模式进行整合并分级,以善用资源;通过对公共图书馆系统现况的分析,对各分区的图书馆建设,按实际需求进行详细规划和建设等(该研究报告摘要版已上载文化局及中央图书馆网页供公众参阅)。 根据研究报告的选址要求和公共图书馆系统规划建议,政府最终选定位於城市心脏区域的南湾原法院大楼兴建新中央图书馆。在过去对新中央图书馆选址的讨论中,原法院大楼一直是社会期望的几个热门地点之一。该大楼名列本澳128项受保护文物之中,属“具建筑艺术价值的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7,000平方尺,新中央图书馆选址於此,不仅符合市民期待的地处中区、交通便利等要求,而且为图书馆增添了人文精神和文化氛围。新馆的兴建和启用,在有力推动阅读文化发展的同时,亦将提高本澳文物保护和再利用的良好意识。 新中央图书馆的整体规划面积约为11万平方尺,相信可满足10年内之需求。建筑图则设计预计在2008年内完成,2009年开始进行建设。此外,原法院大楼后方的司警总部大楼地域亦已被规划作新中央图书馆的日后进一步扩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