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表示,有关草拟中的规范聘用外地雇员的法律及行政法规,对外地雇员的申请批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将有更清晰明确的规定。特区政府相信新的外地雇员法规生效后,本地雇员和外地雇员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孙家雄在回应立法议员李从正书面质询时指出,根据第17/2004号行政法规规定,非本地居民自身利益亲身及直接从事活动必须预先获得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当局对非居民的有关活动已具备有效的监管机制。 他表示,《规范聘用外地雇员的原则》法律草案已呈交行政会,待行政会完成讨论后便会再次向劳资团体介绍,法案将於稍后时间送交立法会审议。相信新的外地雇员法规生效后。本地雇员和外地雇员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孙家雄在回应议员高天赐书质询时表示,根据第250/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由本年9月1日起,所有公共部门包括非自治部门、具行政自治权的部门和机构,以及自治机构以服务取得人身份订立的关於为其部门提供清洁和保安服务的合同内,必须明确订明对直接聘用执行合同标的所指工作的雇员,获判给实体必须按各人所订的时薪、日薪或月薪的报酬方式,支付相应的最低工资,即每小时最低21澳门元、每日最低168澳门元或每月最低4,368澳门元。 另外,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在回应议员区锦新书面质询时表示,当局一直有对「一地两检」等各种具建设性的意见及概念作深入研究和可行性探讨,除了考虑硬件配套设施及若干法律问题外,亦会就很多较具体的技术性问与内地相关部门共同商讨。 黄传发指出,「一地两检」所涉及的很多不同层面之问题,并非澳门单方面的决定,须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内地有关部门共同审慎研究,作出客观而全面的分析、平衡利弊,经中央批示方可落实施行。在研究分析过程中,保安当局会全力配合及提供相关意见。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363/III/ 2007及;64/III/ 2007;397/III/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