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局表示,修改《私人公证员通则》的草案将於年底进行谘询。 法务局局长张永春回覆议员陈明金和吴在权关於公证服务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目前澳门共有47名私人公证员,其中8人平均每月「签契」量占所有私人公证员「签契」总量的八成,而其馀39人平均每月「签契」数量不超过30份,当中25人更少於10份。从以上数字可见,私人公证员的「签契」量尚有相当潜力可以发挥。 他表示,私人公证员虽然是在律师当中挑选,但其工作性质并非是自由职业,他们的身份等同於公共公证员,受政府委任及监管。 从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来看,私人公证员确实提高了公证工作的效率,但如何进行有效监管、保障公证行为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十分重要。 回归后,法务局改革了过往对私人公证员的查核机制,建立了「公证中央资料库」,同时严格执行纪律制度,对违规者依法进行处分,先后共有三名私人公证员因涉嫌违纪而被起诉。 张永春表示,总结近年管理私人公证员的经验,现行《私人公证员通则》有很多需要修改完善之处,无论是私人公证员的从业资格、权利义务、考核培训、监察和纪律处分制度等,都需要进行调整。因此,政府将在年底谘询有关的修改草案,听取相关部门和业界意见。 另外,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回覆议员吴在权的书面质询时表示,随着社会及资讯的急速发展,政府会在现时的基础上创设条件,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与媒体互动,提高施政透明度,透过传媒发布政府资讯,让社会及公众了解政府施政,发挥监督作用。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160/III/2007及/331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