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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直重视交通警员意外的事后跟进工作


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凌晨,两名交通警员於路环高顶马路执勤时被一名事后被验出酒精超标的男司机驾车撞至重伤的事后跟进工作作如下公布∶
意外发生后本局之高层即赶赴仁伯爵综合医院探望两名伤者,了解其伤势并要求院方全力抢救,医院亦尽了其最大的努力,从香港邀请了专科医师及运来医疗设备和物料救治伤员,现两名警员已出院,其中一名警员已返回原来的工作单位上班,而另一名伤势较重的警员仍需接受治疗及处於因病缺勤状态,两名警员的手术费及治疗费均由特区政府负担。 有关意外发生后,本局交通厅亦根据法律程序即日制作交通意外报告书并将之送交检察院进行有关刑事方面之司法程序。 至於在职意外程序已在意外当日被提起,至今尚在进行中,根据现行之【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119条之规定,健康检查委员会发出长期及绝对无工作能力声明时,遇难人有权依法退休。 该事件备受政府的重视,政府高层亦多次前往探望及慰问,治安警察局亦委任了专门跟进事件的警官协助两名伤者。 治安警察局福利会在事件中亦已作出了适度的支援,除了派员定期探望慰问外,亦已对有须要的伤员发放津贴及免息贷款以解燃眉之急。治安警察局已提供了法例容许下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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