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本澳多个大型基建和私人投资项目均已相继展开,建筑地盘大多使用塔式起重机作为主要的高空运输和吊重作业。鉴於使用上述起重机械所导致的意外时有发生,为此,劳工事务局呼吁本澳各承建商、雇主和相关从业人士,在使用此类起重机械时,需特别注意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按照本澳法令第44/91/M号《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中对起重机械操作和使用的规定,当中包括起重机械的固定、维修、检查和检验等。尤以在吊重时对人及物的保护,包括在行人经常往来的地方升降重物时,四周应加上围栏,方可进行吊重工作,如负重物的体积或其他因素无法执行上述规定,承建商及具资格人士应采取措施,以便行人及车辆改道,或於运作时禁止行人或车辆通过,确保吊运期间的安全性。而有关使用和操作塔式起重机须注意下列的安全措施:
1. 塔式起重机须依照原厂设计规定进行安装,强度计算应由具资格人士按起重机相关的标准进行检验及测试,安装时亦需考虑风力负荷,确保超重指示器已安装好;
2. 提供安全的升降途径,确保吊运路线不会碰撞任何障碍物,并且确保操作员视野清晰,并应在一名讯号员的指挥下升降货物;
3. 参阅原厂附有的安全吊重图表,留意吊臂的操作安全半径是否符合安全吊重规定;
4. 吊运路线不可在建筑物、车辆或其他人士之上经过;
5. 吊运时应以较慢速度移动以确保物件的稳定性;
6. 起重机械只限作垂直升降重物之用,当重物被吊起悬空时,操作员不可离开岗位;
7. 下班前应将吊鈎升至最高及将吊臂缩至最短,确保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8. 在恶劣天气来临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塔节螺栓、基础螺栓加强固定,并增加侧撑数量,增加塔身稳定性及加强配重及相关吊重装备之固定,以防遭强风吹离坠落造成意外;
9. 当遇到强风或台风时,应将吊臂转动到背向台风方向及将制动器松开让吊臂可自由转动;在复工前,须由具资格人士检验塔式起重机并作详细纪录,同时经测试确认一切操作正常及安全后,方可使用。
承建商、雇主和相关从业人士须预先制定好使用和操作塔式起重机的安全工作指引,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共同缔造高空吊重的工作安全,并将有助预防工作意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