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将於今年十月一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法》,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道路交通法》讲座,向法律界专业人士及执法部门领导主管详细介绍该法律的内容。 该《道路交通法》讲座於本月廿二日下午假澳门世贸中心莲花厅举行,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Marques da Silva、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黄玉叶及法务局法律人员郑晶平主讲。他们将在讲座上介绍《道路交通法》的立法目的、贯彻该等目的之革新内容、该法律在空间(公共道路及等同公共道路的道路)及时间上的适用范围、该法律的整体结构和主要修改、与被废止的《道路法典》相应规定的比照、该法律的监察及关於行政违法行为及轻微违反程序行政部分的程序规定。 是次讲座的对象为司法官、律师、实习律师、执法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各公共行政部门的法律专业人员。讲座以粤语及葡语进行,辅以同声传译。 在《道路交通法》生效前,政府各相关部门有序地开展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及宣传推广工作。上述讲座是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的《道路交通法》培训活动之一。在此之前,培训中心先后举办了六班以相关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和公职司机为对象的培训课程,共约一千二百人接受了培训。其中,接受了培训的执法人员,日后将根据其部门的工作需要继续开展内部人员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