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本澳建设项目的发展,特区政府按照国际惯例选择了国际专业公司对出售之士地作前期评估,依照市场价格订出底价,并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控股的「大利来」、「新鸿发」、「新濠江」、「新伟业」及「利天」五间私人公司出售所属地段,在整个过程中,政府控股的私人公司会向有意购地的多间公司进行谘询,同时要求有意购地公司提交购地标书,有关地段在出售后,对政府亦会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 而根据目前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的《土地法》,明确界定批给地的溢价金金额的计算方法需按照第16/2004号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现行法规中,土地批给溢价金不能以土地面积作直接推算,必须取决於楼宇的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位置及所产生利润的百分比系数计算。 因此,上述两者情况由於有不同的作准基础,所以金额是不能作为比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