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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新闻通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2007年6月10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方行政首长出席会议。内地9省区政府副省长(副主席)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相应官员,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方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执行主席、湖南省省长周强主持。 会议听取了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以来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和前两年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推进泛珠三角合作的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爲,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以来,“9+2”各方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关於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定》,积极落实《2006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确定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合作专项规划的实施,在跨省(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环境建设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等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会议对联席会议秘书处成立以来为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所做的工作,对湖南省为第四届泛珠三角论坛暨洽谈会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专项规划实施的工作意见》、《关於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章程》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承办方产生办法(修订稿)》。会议确定,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 会议要求,合作各方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於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十大合作领域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合作规划的实施和重点合作项目的衔接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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