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政府有责任向市民解释《道路交通法》,教导市民守法。她表示,政府正推行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务求加深各界对《道路交通法》的认识,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识和守法意识。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及保安司司长张国华今(1)日上午出席「跟进《道路交通法》工作小组」首次会议,与多个相关部门代表讨论即将於今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道路交通法》的各项工作。 陈丽敏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政府会对《道路交通法》进行一系列的推广,透过多种渠道,包括为业界及公务人员举行座谈会、派发宣传单张、设置网页等方式,加强各界对新法的认识。 她表示,对於车位不足的问题,有关部门已致力研究增加车位供应。政府会平衡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权益,驾驶人士不能贪图方便而违例停车,损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 她表示,《道路交通法》生效后,会根据该法的规定执罚,而在其生效前所作出的相关违法行为,会按《道路法典》规定处理。 此外,她亦呼吁各界人士对《道路交通法》提出意见,务求令法律能更顺利推行。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表示,警方会为警员订定发告票的内部指引,让前线警员执法时有所依循。他表示,警方会致力确保本澳重点商业区域及街道畅通无阻,令本澳经济活动及旅游业能顺利发展。 由於《道路交通法》涉及面广,政府早在 2005 年已发表谘询文件,展开了两轮公开谘询,收集各界意见;法案在去年 10月 提交至立法会,经过 6 个月的讨论和审议,在今年 4 月获得通过。法律原定在 7 月实施,为求有更充分的时间作准备及宣传,新法顺延至10月执行。另外,特区政府於5月9日启动首阶段《道路交通法》培训活动,举办六班培训课程,对象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培训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及公职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