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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皇朝区停电的事故调查结果


特区政府今天就2007年5月9日及11日,发生於皇朝区的停电事故,公布事故调查结果及跟进处理情况。 2007年5月9日至11日,皇朝区发生了三天内四次停电事故,受影响大厦最大范围时涉及五座,停电时间依次为37分钟及2小时44分;3分钟及1小时54分钟。 特区政府能源业发展办公室於停电发生的当天(即9日及11日),已即时向电力公司表明政府立场及要求限期内提交事故的调查报告。 能源办在5月16日及18日,分别收到由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於上述两天停电事件的两个事故调查报告。能源办经对两个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详细的分析后,得出结论认为:报告显示两次的事故,相信是电缆超负荷所致。 於事故后,政府立即责成电力公司作全面检查。目前,电力公司已经加紧进行如下措施确保供电的正常:1、全面检查全澳所有供电网络;2、更换发生事故的环型系统的全部电缆;3、在各区有需要的地方强化供电能力,防患未然。此外,按照专营合约相关条款,电力公司将在下月的电费单内向受停电影响的用户回赠百分之三的电费。 政府重申,将继续严格履行监督职能,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和高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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