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表示,设立分层建筑物管理注册制度的目的主要为规范管理公司及管理员的行为,优化物业管理的专业水准。该法规草案已接近完成,并计划短期内公开谘询。 就立法议员梁庆庭提出物业管理专业化的书面质询,房屋局局长郑国明在回覆中表示,在新制度下管理公司及管理员须获得由房屋局发出的注册制度证明书,申请条件包括公司资本额及缴交保证金等,同时亦须设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郑国明表示,为使制度推出时行业具备此等人力,当局已展开辅助行业培训工作,如去年与劳工局合办「第一期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运作、楼宇设施及维修保养、顾客服务和品质管理等。第一期学员主要为物业管理公司现职主管人员,共40多人,并将於今年结业。第二期课程已於4月开课。 他指出,为鼓励行业配合人员培训,当局资助部分费用,并按需要加强有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