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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培训活动正式啓动


立法会较早前细则性通过《道路交通法》,并於今年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特区政府为了确保该法律的有效执行,各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教育、培训及宣传推广工作。 首阶段的《道路交通法》培训活动,将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负责开展,对象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培训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和公职司机。 《道路交通法》培训活动啓动仪式今(9)日上午在澳门文化中心会议室举行,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主持。她在致词时表示,为配合《道路交通法》的实施,特区政府将有序地展开一系列到位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活动,让广大居民包括公务人员深入了解法律内容。 她强调,新法律与每一位市民,无论是驾车者还是行人,都有切身关系。因此,如何让广大市民,包括执法人员尽快了解法律的规范,是目前最为紧迫和重要的工作。法律的有效实施,除了需要市民的配合外,执法人员严谨、准确的执法亦是关键的要素之一。因此,无论在法律的草拟、谘询阶段,还是举办培训班,都一直要求与《道路交通法》有关的执行部门的同事全程参与,确保部门人员能更好地把握法律的精神和技术要求,以最终达到准确执法的目的。 她表示,有关的培训课程,首阶段将以培训导师,再由导师教育执法人员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务求使每位工作人员均能经过培训。此外,在条件配合下,将举办公开培训课程,让有兴趣的市民报名参与,深入掌握有关《道路交通法》的规范要求。 针对配合新法律实施的需要,政府多个相关部门携手合作,编排部署了一系列的教育及推广活动,务求令每一位市民对自己在道路使用方面的权益和义务有清晰的了解,共同知法守法,确保道路安全。上述活动以法律生效前作为重点宣传阶段,并将通过有序的统筹协调分阶段推出,亦同时兼顾中、长期的宣传部署。 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於五月及六月期间,将举办六班首阶段培训课程,由负责起草有关法案的法律专家授课。此外,亦会在六月份举办《道路交通法》讲座,对象包括司法官、律师、实习律师、执法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