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欧盟澳门混合委员会会议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在澳门举行,这也是澳门回归后的第六次会议。 在会议上,双方分别回顾了各自的发展。欧洲委员会重申支持澳门全面落实《基本法》,并再次肯定了其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发表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二零零五年度报告的正面评价,尤其对於特区政府的建制不断地强化及澳门历史城区成功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表示欢迎,欧洲委员会指出澳门特区经济的强劲增长及朝多元化发展所作出的努力。而欧盟向澳门介绍了欧盟自扩展后的最新发展,包括能源及环保政策、欧盟宪法、里斯本策略及其经济发展情况。 会议上,双方根据欧洲委员会题为《欧洲联盟、香港及澳门:合作前景2007-2013》的文件,审阅了双方的关系,并强调在双方互惠的议题上保持密切的合作。 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双方欢迎重新展开多哈发展议程的谈判,并努力达致成果。 双方对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洲共同体关於接收没有居留许可的人的协定》的成功实施表示满意,并期望加强这方面的合作。 双方对於成功落实强化澳门的法制发展而进行的合作项目表示满意,最后,双方还表达了探讨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意愿。 第十三届欧盟澳门混合委员会会议将於二零零七年下半年举行,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