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业发展办公室表示,政府将以长远和宏观的角度,全盘考虑本澳的电力政策,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对於电力价格,政府正积极透过多种措施,最终达至降低工商界和居民的成本负担。 能源办主任山礼度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基於土地资源紧缺和保护环境而不再在本地兴建新电厂的政策,以及参与 “泛珠三角区域能源规划”中区域电力互供的合作,特区政府在年内开始积极鼓励本澳企业到内地参与电力市场的投资,回应本澳用电量不断增长的需求,希望电力企业拥有澳门以外的一定电力设施,扩大企业规模,减低成本,并符合长远供电稳定的战略考虑。同时透过区域互补,开拓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新领域,逐步令电源多元。 他指出,较早前澳电与中电签署关於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意向协议,有关投资计划仍处於研究阶段;不过,计划与电力专营合约没有直接关系,并不会影响政府下调投资回报率,降低电费的决心。 此外,区域电力合作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澳门亦正逐步增加从内地购电的比例。目前,内地正处电力市场改革的初始阶段,向内地购电仍须经由唯一的电网公司统一进行。长远而言,政府会按照市场的改革发展,研究向不同电源购电,望降低成本,并增强供电稳定性。 他指出,对於电力价格,政府正积极透过引进天然气发电、拓展区域能源合作,通过自行产电,向内地购电,鼓励参与内地电力市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多种措施,保障电力供应是稳定、安全、环保、高效和价格合理,最终达至降低工商界和居民的成本负担。 另外,在电力公司的电力收费标准中,一般收费包括一般住宅和商业用户两类,当中没有实行分级收费,主要考虑到本澳中小企业众多,且规模一般较小,营业额不大,部分甚至以家庭式经营,用电量接近家庭用户,故采划一收费标准,以免增加有关企业的经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