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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与柬埔寨签署消除双重征税协定

澳门特区与柬埔寨签署消除双重征税协定

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代表澳门特区,与代表柬埔寨王国的副首相兼财经部大臣安蓬莫尼拉(Aun Pornmoniroth),以互换文书的方式于4月23日完成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柬埔寨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协定》(下称《协定》)。

澳门特区根据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税务管辖区签署消除双重征税协定,目的是为了避免及消除向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所得基础上重复征税。是次《协定》的税种适用范围,包括澳门特区的所得补充税、职业税和市区房屋税,以及柬埔寨的利润税和工资税。

此外,澳柬双方也透过《协定》就不同种类的所得订定了互惠条款,范围涵盖:(一) 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二) 不动产所得;(三) 联属企业利润;(四) 退休金、政府服务所得;以及 (五) 艺术家和运动员、教师和研究人员所得等。《协定》同时包含关于税务信息交换的条文,使双方可按照规定履行其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跨境逃漏税的国际责任。

特区政府相信《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两地的贸易和投资往来,强化澳门特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投资关系,同时有助减轻个人和企业税负,减少政府税收流失,长远达至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共同目标。

《协定》是澳门特区继与中国内地、葡萄牙、比利时、莫桑比克、佛得角、越南、香港特区后所签署的第八份消除双重征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内部法定程序并经相互通知后,按照规定日期生效。

特区政府今后将继续积极推动与经贸投资往来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包括葡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磋商及签署更多税收协定,以扩展澳门特区的国际税务合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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