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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已确认直、间选的21份提名委员会申请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举行会议

【新闻局】选管会已确认直、间选的21份提名委员会申请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17)日举行会议,选管会主席唐晓峰会后向传媒表示,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的期限至前(15)日,选管会共收到22份确认直选提名委员会的申请,至今已确认当中16个提名委员会的合法存在;间选方面共收到5份申请,均已获得确认。

唐晓峰指出,直选的22份申请中,包括早前已决定放弃参选的2份申请,另有3份申请因未符合选举法规定的申请要件,受托人须在接获选管会通知的5日内弥补缺陷,相关缺陷如签署提名的合资格选民人数不足300人,或提名委员会的名称、简称、标志不符法律规定;另外还有1份申请已就其缺陷提交弥补的文件,选管会将核对资料和议决。选管会将最迟于本月24日,就证明或拒绝证明相关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作出决定。

唐晓峰又提醒,间选方面,每一法人选民享有最多22票投票权,法人须于7月29日或之前向选管会提交一份《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

记者问及近日有社团向会员派发物品会否涉及选举不法行为,唐晓峰指选管会就该事件收到一宗投诉,现阶段看不到有关活动关乎违规宣传,选管会亦已将有关投诉转介廉政公署跟进该活动有否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唐晓峰强调,任何社团或组织均不可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例如违规宣传和贿选等;此外,举办任何会员福利活动,都须与选举活动作出区分,不应互相扯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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