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交通事务局明(13)日成立,正式全面履行管理陆路运输及优化交通事务。交通事务局办公室设在宋玉生广场中土大厦十二楼,而面向公众的服务将集中在设於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二楼的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市民亦可透过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各项涉及该局的事宜。 特区政府公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刋登第3/2008号行政法规,正式公布交通事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该行政法规订明交通事务局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部门,负责研究、规划、推广和执行陆路运输政策,整治道路,管理车辆,以及设置、维修、优化交通及行人基础建设。 交通事务局由一位局长及两位副局长领导,并且设有三个厅级及十二个处级附属单位: 交通规划及建设厅主要负责研究、筹备和执行关於道路及交通的整治与规划的工作,以及关於交通设备和道路工程的事务。交通规划及建设厅下设交通规划处、道路工程处及交通设备处。 交通管理厅的职权主要包括:研究、筹备和执行关於陆路运输、陆路跨境客运、供公众使用的停车场及公共道路泊车位的运作的工作;确保交通安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就实施有碍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的工程发出许可;就使用公共道路而有碍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发出许可;实施公共道路的临时交通措施;记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与治安警察局合作,移走违例停泊、阻碍公众通行或弃置於公共道路的车辆。交通管理厅下设运输管理处、协调处及稽查处。 车辆及驾驶员事务厅主要负责研究、筹备和执行关於驾驶教学、驾驶执照的签发及机动车辆的检验的工作。车辆及驾驶员事务厅下设驾驶执照处及车辆处。 该局另设有四个直属处级部门,包括行政及财政处、组织及资讯处、法律辅助处及公共关系处。 为方便居民,交通事务局通过设立「服务专区」及「交通事务专线」(电话8866 6363)为居民提供服务。服务专区设於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二楼,市民可到上址办理各项涉及该局的申请,亦可到专区谘询柜枱查询有关交通的事务或就相关事宜反映意见。另一方面,黑沙环市民服务中心亦会为居民办理部分涉及车辆及驾驶执照的申请。 此外,居民可以拨打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与该局专责人员联络,直接作出电话查询或提出意见。专线於办公时间由专人接听,居民若於非办公时间拨打专线,则可以使用话音留言服务。 至於各类车辆检验服务,会继续在位於何贤绅士大马路的汽车检验中心进行。而驾驶学习及技术考试则仍然在路氹莲花路的驾驶学习暨考试中心举行。 居民如欲进一步查询有关该局的各项事务,可到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二楼的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亦可浏览该局网页www.dsa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