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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刊物登记

首次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亲身前往新闻局提出申请,并递交:

以公司身份申请

  1. 表格
  2. 商业登记正本(如股东属法人企业,需提供相关商业登记证明)
  3. 股东及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正反面须清晰印于同一A4版面上),并须出示正本核对。
  4. 所有权实体发出之社长委任信
  5. 社长接受委任声明书
  6. 社长之永久性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需出示正本核对)
  7. 供具权限使用办事处地址的相关证明
  8. 刊物样版

 

以社团身份申请

  1. 表格
  2. 社团章程资料
  3. 社团架构证明书正本。
  4. 社团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监事长)。
  5. 推选刊物社长的是次会议记录认证缮本
  6. 社长声明书
  7. 社长之永久性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8. 供具权限使用办事处地址的相关证明
  9. 刊物样版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新闻局 – 新闻厅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 15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由递交已填妥之申请表格及齐备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核,并将结果发函通知申请人。


资料提供:新闻局(GCS)

最后更新时间:2024-12-0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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