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由退休基金会负责支付其定期金的人士,如在获得圣诞津贴及第 14个月津贴前不幸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有权向退休基金会申请该等津贴。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定期金受领人的合法继承人。
服务结果
获发放已故定期金受领人在死亡日应收但仍未发放的金额。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退休基金会 – 退休及抚恤制度会员辅助处
通讯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1115号政府(新口岸)办公大楼地下
电话:(853)2835 6556
传真:(853)2859 4391
电邮:fp@fp.gov.mo(谘询、建议、投诉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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