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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续办楼宇管理培训课程

第3期及第4期楼宇管理培训课程

为加强私楼管理机关成员对楼管的法律知识,以及处理楼管事务的专业能力,房屋局继开办两期楼宇管理培训课程后,拟于8月至10月续办第3及4期楼宇管理培训课程。

课程邀请本澳法律界人士主讲,第1期已于7月中旬完成,第2期并紧接于7月18日开课。由于报名情况踊跃,房屋局再增加第3及4期培训课程,让更多私楼管理机关成员参加。课程内容为:分层建筑物管理制度概述、分层建筑物的负担及工程、分层建筑物的机关及运作、分层建筑物管理涉及的争议及解决。

培训课程由澳门立法及司法见解研究会副理事长艾林芝博士、李咏瑜及何张龙大律师担任导师,以《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为基础,分析楼管制度的具体运作及管理机关成员的权责,并配合实际案例进行研讨。

第3期及第4期课程将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及9月29日(连续四周,逢周三晚上8时至10时)在房屋局离岛办事处开课,课程以广东话授课,四堂合共8小时。每个管理机关最多2名成员报名。每一期学员共30人,额满即止,报名请致电房屋局2859 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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