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记者会快讯(7月14日或之后曾去过南京禄口机场并已入境的任何人士,须立即接受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南京禄口机场相关新冠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7月14日或之后曾去过南京禄口机场并已入境的任何人士,须立即接受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南京禄口机场后14 天。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士,须戴上口罩并带备曾在南京禄口机场活动的记录如机票等,在7月26日23时前到达氹仔客运码头报到,以便安排医学观察;协调中心也会安排其家人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倘若是在7月21日早上6时前入境本澳,相关人士会被要求进行3次病毒核酸检测;倘若是在7月21日早上6时后入境本澳,相关人士需进行医学观察。有关上述被要求接受医学观察人士的医学观察酒店费用,非澳门居民须支付相关费用,而在7月21日6时之前入境的本澳居民毋须支付费用,非澳门居民则须根据医学观察酒店费用的规定支付费用或申请豁免费用。

当局根据相关人士的健康码申请及航班乘客资料,初步估计涉及100多名人士,将根据名单安排有关人士进行医学观察。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