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1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传播,自8月5日零时起,关闭第47/98/M号法令及第16/96/M号法令规定的场所。
旅游局已即时发函通知由旅游局监督的有关持牌场所包括蒸气浴室、按摩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场所、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执行场所关闭安排,并须密切留意最新疫情情况,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同时,旅游局持续派员加强巡查监督场所执行关闭的情况。
目前,旅游局已通过短讯方式通知逗留旅客有关分区分级管控措施并在旅客询问处播放相关防控短片,又在旅游局网页转载应变中心有关逗留澳门人士接受全民核检相关讯息;旅游局主办及支持的活动亦安排取消或延期举行;澳门大赛车博物馆及利斯大厦包括建筑物内的旅客询问处及展览厅暂停对公众开放。
旅游局将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发出的相关指引,适时作出相应安排,感谢业界、居民和旅客的理解及配合。澳门最新疫情防控资讯,可浏览抗疫专页:https://www.ssm.gov.mo/PreventCOVID-19。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