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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触犯“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及安宁罪”被司警拘捕


司法警察局侦破一宗涉及“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及安宁罪”的案件,一名男子被捕。嫌犯姓邓,男性,46岁,澳门居民、报称无业,曾于2016年及2021年涉及两宗毁损案被移交检察院侦办。

根据行政长官的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传播,宣布澳门特别行政区于2021年8月3日下午3时30分起进入即时预防状态。

特区政府随即展开相关的防疫措施,包括本局等多个政府部门亦向社会发放讯息,提醒公众在澳门进入即时预防状态时,不要编造虚假资讯或将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传播,否则会负上刑事责任。

于2021年8月4日,司警局发现在网络社交平台一则关于表扬澳门执行防疫工作人员的帖文中,有人发表五名防疫工作人员已确诊新冠肺炎的留言。

经司警局调查证实有关留言内容实属虚假,存有误导公众认为澳门有新增确诊个案,在当前的社会状态下,相关言论足以引起公众受惊或不安,妨害公共安全和秩序,影响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

司警局对事件高度重视,随即立案跟进。经深入调查锁定作案人身份,并于2021年8月5日下午成功寻获作案人带返司警局协助调查。

经调查,作案人供称其透过编造虚假言论,故意在网络社交平台使用其帐户发放,目的是引起网络使用者及社会大众对其所发出的虚假言论作出关注及讨论。

特区政府已适时透过官方途径及传媒发布防疫资讯,并且已证实及发布澳门当时只有四例新增个案。作案人妄顾事实,为达到不当企图,故意以似是而非的言论误导公众再有五名新增确诊者,其言论足以引起公众受惊或不安,其行为非常明显违反“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及安宁罪”之规定。同时,司警局人员亦从作案人的电子设备中,搜获涉案的犯罪证据。

邓姓嫌犯涉嫌触犯第11/2020号法律第二十六条“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及安宁罪”,案卷稍后会移送检察院侦办。

司警局呼吁,在突发公共事件下,尤其在即时预防或更高级别的状态维持期间,意图引起公众受惊或不安,编造并传播与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应对行动的内容或情况有关的虚假资讯,行为人须负上刑事责任;如明知资讯属虚假且足以引起公众受惊或不安,但仍予以传播,亦属犯罪。市民应密切留意官方讯息,切勿轻信谣言,以及不要将虚假或未经证实的资讯散播及转发,并尽可能提醒身边亲友,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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