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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用以装饰及具珍藏价值武器之许可

申请(连废除武器发射功能)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必须出示文件/数据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本
  2.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数据
    1. 《申请项目总表》《枪械/弹药登记申报表》
    2.  申请人之《刑事纪录证明书》(由身份证明局签发,第三式RC);
    3.  申请人之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4.  申请人之工作证明(如:工作证件影印本);
    5. 申请人之2吋彩色近照4张;
    6. 申请人之相关枪械及全数弹药(已存放于本局之竞赛枪械则除外);。
    7. 申请人填写《身份资料声明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枪械及弹药科。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费用

澳门元100元正

缴费方式

  1. 现金;
  2. Macau Pass(澳门通);
  3. MPAY(澳门钱包);
  4. 政付通【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VISA、MasterCard及银联UnionPay)、银联可接纳除大西洋银行外本特区其他所有银行发出的银联制式借/贷记卡、银联闪付咭、银联云闪付、中银手机银行支付、丰付宝、广发银行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极易付、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内地居民适用)】;
  5. 支票(抬头:治安警察局)。

审批/服务所需时间(轮候时间不计算在内)

30 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
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翌工作日起计。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1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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