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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澳门基金会要求社团停办部份活动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为配合特区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根据卫生局发出的 “关于举办外访及人群聚集活动的指引”,澳门基金会要求所有受资助者由即日起,暂停所有由澳基会资助,于澳门特区以内及以外举行的互访交流、表演及联谊/康乐活动,直至另行通知。

至于其他类型的活动,包括研讨会、讲座、培训等,如活动规模不大,可以控制人群流量,或以线上形式举行,且受资助者认为适合且坚持继续举办活动,受资助者需向澳门基金会提出要求。在此情况下,受资助者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门的防疫指引,尤其是所有人士必须佩戴卫生标准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全程保持至少1米距离、注意场地消毒、控制现场人流等,并于活动举行10个工作天前向澳基会提交要求,当中需具体说明如何严格执行防疫指引,并作出相关承诺。有关要求需得到澳基会同意,并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评估及批准。如受资助者没有向澳基会提出申请、澳基会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不同意有关活动继续举办,又或受资助者在举办活动时没有按承诺严格遵守卫生部门的防疫指引,澳基会将取消该活动的资助。

因澳门基金会推出的上述措施而取消的活动,倘活动已产生合理费用,受资助者可在提交结项报告时提交已产生的支出的凭证。经审核后,所产生的费用按批给的可报销开支项,在已获批准的资助金额范围内予以报销。如需变更活动内容,敬请填妥本会“受资助项目变更申请表”,以及具体说明如何严格执行防疫指引及作出相关承诺,并以传真、电邮或亲临方式递交,(传真:28356016;电邮:ds_info@fm.org.mo 或 dc_info@fm.org.mo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致电本会查询 (电话:87950950 ) 。

澳门基金会希望受资助者理解及配合上述措施,共同努力做好防疫工作。澳基会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风险评估与结果,再适时动态调整及公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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