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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 工务局推处理工程指引和表格


配合最近於八月十三日生效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土地工务运输局推出了相关涉及非法工程的处理指引及申请表格。凡因提供非法住宿而被封锁的楼宇或住宅单位,在向旅游局申请解封及恢复水、电供应之前,应先向土地工务运输局申请工程许可,将非法改动的楼宇或单位之间格还原,或者更正至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有关指引以及申请表格现可於土地工务运输局网页下载。
推出多个适用表格 自有关法律生效后,由旅游局负责统筹的跨部门小组,连日进行了打击非法提供住宿的工作,为配合有关工作,土地工务运输局推出了“关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中涉及非法工程之处理指引”,以及申请将有关工程还原或更正至符合法规要求的多个适用表格。包括“第3/2010号法律第九条第五款专用”的“家居更改、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申请核准更改工程(修改)计划”表格、“申请核准拆卸工程(修改)计划”表格和“建筑档案文件申请表”。 主要四类工程许可
一般来说,申请上述工程许可,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包括:一、按原核准图则,将楼宇或单位完全还原;二、只将楼宇或单位局部还原,并申请将部分间格更正至符合现行法例要求;三、将具备合法化条件之工程合法化;四、拆除大厦共同部分的僭建物,例如拆除在楼梯铁闸、天井僭建物及外墙花笼等。 申请表格便民措施
在申请方面,土地工务运输局提供了相关申请表格和指引,表格附有注意事项和递交文件清单,以提供更清晰的资讯和便民措施。属於还原楼宇或单位的申请,可填写注明为“第3/2010号法律第九条第五款专用”的“家居更改、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而局部还原和合法化的申请,可使用沿有的“申请核准更改工程(修改)计划”的表格;至於拆卸僭建的工程,则使用“申请核准拆卸工程(修改)计划”。 此外,为了使工程得以顺利完成,申请人可透过“建筑档案文件申请表”,向土地工务运输局申请核准图则,以作为现况与原设计的对照。所有相关表格及资料,均可於土地工务运输局网页(www.dssopt.gov.mo)下载。 解封由旅游局决定
申请人在获得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工程许可后,凭许可向旅游局申请临时解封及恢复水、电供应,以进行所需的工程。至於正式解封,申请人须在工程完成后,直接向旅游局递交申请书,旅游局将安排时间与土地工务运输局人员共同检查住宅单位。对於符合现行法例要求的单位,土地工务运输局将於二十个工作天之内向旅游局发出证明书,由旅游局跟进解封和恢复水、电供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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