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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防疫需要 发出竞选场地管理指引


经与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商议和协调后,卫生局今(20)日发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竞选活动场地管理指引”,以加强竞选活动场地的防疫安排,并规范各候选名单举行竞选活动时应实施和遵守的防疫措施。

2021年立法会选举的竞选活动期将于8月28日零时展开,至9月10日晚上12时结束,期间,选管会在全澳各区提供18处竞选活动场地让候选名单举办宣传活动,并已平均分配予各候选名单使用。

面对新冠疫情,今届选管会高度重视各项选举活动的防疫元素,当中,竞选宣传活动必然产生聚集情况,选管会认为须加强相关的防疫安排和措施,将病毒传播风险降至最低,因此,选管会与卫生局经持续联系协调后,共同制定了竞选活动场地管理指引。

根据指引,选管会将预先在相关的18个公共场所清晰划出竞选活动区域,并以铁马围封,务求将竞选场地与其他公共地方明确分隔;同时,竞选活动区域设有指定出入口,让候选名单可以对进场人士有效执行测温和检视健康码等防疫工作。此外,为确保竞选活动参与人士之间可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各竞选场地均设定可容纳人数上限。

至于候选名单及候选人等,必须按该指引内容,于举行竞选活动期间实施有效的防疫管理措施,不得随意更改或变动选管会为竞选场地预先设置的防疫设施和安排。候选名单要为所有参与活动人士测温及检视其健康码,拒绝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士进场。候选名单要控制进场人流,确保在场人数不超过各竞选场地的人数上限。

所有在场人士应全程配戴口罩,如有必要除下口罩,时间不应太长,期间要与他人保持更大的社交距离。如场内设有座位或使用宣传摊位,座位间须保持至少1米距离,避免共用摊位的设备和用具,并需加强对所有设备的清洁消毒。

候选名单也应在竞选场地竖立标示,提醒在场人士保持社交距离及注意个人卫生。此外,应预先备妥适量的防疫物资,如口罩、洗手液、清洁消毒用品等,供参与活动人士使用。

管理指引亦列明,如候选名单受托人、候选人及其他人员在台上活动时不便配戴口罩,且过程中不能与他人保持至少2米的距离时,应视乎疫情变化遵守相应的防疫措施:一般情况下应持有7天内作出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或已在14天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程序的证明。

选管会呼吁,各候选名单在善用竞选宣传权利的同时,也须严按场地管理指引,实施和遵守所需的防疫措施,以保障自身和参与活动人士的健康安全。倘有重复违反指引规定的情况,选管会有权取消相关候选名单继续使用场地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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