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报导指,Google为提供街景服务而在包括澳门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收集影像资料时,同时收集了未经加密的Wi-Fi网络资料,本办公室高度关注。
由於Google在澳门没有设立公司或代表处,本办公室已经致函Google Hong Kong,跟进相关事件。 而就Google为提供涉及澳门的街景服务而在澳门收集影像资料,当中不排除涉及收集了民居内的影像资料一事,本办公室也已经於2010年3月致函Google Hong Kong要求解释,唯至今未获回覆。 本办公室已经和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密切联系,对香港私隐专员在处理此事件中的取态表示认同和支持,亦会与包括香港在内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资料保护机构紧密合作,共同保护市民的个人资料。 根据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订定的个人资料处理及保护的法律制度,违反该法律的行为可构成行政违法或犯罪。本办公室将继续跟进有关事件,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