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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活动期展开 候选名单须依法依指引宣传

2021年立法会选举的竞选活动期今(28)日零时展开,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零时过去在塔石广场附近会见记者。

【新闻局】竞选活动期展开候选名单须依法依指引宣传

为期14天的立法会选举竞选活动期今(28)日零时展开,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表示,竞选活动期至9月10日午夜12时,期间,各候选名单须按照选管会指引依法进行竞选宣传,同时,在指定的公共场地举办竞选活动时,须依照卫生局相关指引做好各项防疫安排。

选管会连同警方,于昨(27)晚开始到本澳各区视察,包括巡视供候选名单张贴竞选宣传品和举办竞选活动的公共场地,以及了解即将踏入竞选活动期的市面状况。一行最后到达塔石广场,关注广场部份区域短暂实施人流管控,以及踏入凌晨零时候选名单开展竞选宣传的情况。

唐晓峰之后向记者表示,选管会认为在塔石广场实施的人流管控秩序良好,达到预期成效,感谢各候选名单的理解和配合。另外,至访问时,选管会未有发现违规情况,亦没有收到相关投诉。

选管会提醒各候选名单,在竞选活动期内,任何人均需依照选管会指引依法进行竞选宣传,包括只能在指定地点张贴竞选宣传品,例如由选管会设置的宣传板、候选名单的竞选总部和分部;在大厦或商铺内张贴摆放竞选宣传品,则须得到业主或负责人的同意许可,且有关宣传品不能面向街外,即从外无法看见。

此外,除了经交通事务局及环境保护局检定许可使用的音响宣传车之外,一般车辆不能张贴竞选宣传品。候选名单在竞选活动公共场地举行宣传活动期间,可在场内摆放竞选宣传品,并需于活动结束后拆除及取走。

唐晓峰强调,为了防疫,候选名单在指定的公共场所举办竞选活动时,必须遵守和执行卫生局发出的“竞选活动场地管理指引”,包括为进场人士测温、检视健康码,确保所有人配戴口罩,并按各场地的人数上限控制进场人流,让场内人士可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

他特别提到,在竞选活动期以外,尤其是在冷静日及投票日,任何人切勿在公共地方穿戴一些明显识别某候选名单的服饰、口罩或其他物品,例如印有候选名单序号数字、名称、简称或标志,有机会构成违法宣传。至于配戴某些颜色的口罩会否违规,则视乎相关行为有否组织性及有否宣传意图。市面上可买到的口罩款式多样,有人配戴颜色特别的口罩亦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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