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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房屋

社会房屋租户申请安装冷气

服务简介

社会房屋租户在单位内安装冷气无须向房屋局提交申请。于签署社会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声明书时,房屋局会将冷气安装指引交予承租人,承租人无须向房屋局提交申请,惟须按照相关指引进行安装。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社会房屋承租人

服务结果

租户安装冷气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房屋局

通讯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传真:(853)2830 5909

电邮:info@ihm.gov.mo

网址:https://www.ihm.gov.mo

微信:IHM_Macau


资料提供:房屋局(IH)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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