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社会房屋租户在单位内安装冷气无须向房屋局提交申请。于签署社会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声明书时,房屋局会将冷气安装指引交予承租人,承租人无须向房屋局提交申请,惟须按照相关指引进行安装。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社会房屋承租人
服务结果
租户安装冷气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房屋局
通讯地址: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铺
电话:(853)2859 4875
传真:(853)2830 5909
电邮:info@ihm.gov.mo
微信:IHM_Macau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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