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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br> 四、 充分听取社情民意,致力建立阳光政府 (下)


决策的科学化是政府提升施政能力的重要一环。在科学决策的过程中,需要广开思路,广纳民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决策民主化。因此,特区政府将组成向行政长官负责的政策研究室,作为谘询、辅助决策的机构,协助行政长官了解民意和科学决策,协调特区政府各部门政策的制定。从跨学科、多领域、全方位的综合视角,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和方案,提升政府决策的全局性和前瞻性。建立与政府各部门、各谘询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及民间社团定期的联络机制,加强体制内外研究机构的信息交流。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功能,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研究,对比并优化各种方案,以供科学决策。为此,政策研究室将广泛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科学调查的方法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掌握民意。 政府稳健的财政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基础。为了善用财政盈馀,防范未来的财政风险,特区政府遵循法治、透明、稳健等原则,决定建立符合澳门实际情况的财政储备制度。日后财政储备的动用,需通过立法会的法定程序审议。上述有关财政储备的建议将会以法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特区政府十年的良好发展,有赖广大公务人员的尽忠职守,公务员团队与市民一同应付了各种挑战。我们应弘扬“爱民为民”、“团结一心”、“勤政高效”及“清正廉洁”的精神,制定系统的公务人员培训规划,加大公务人员行政伦理及专业能力的培训。培养高质素的领导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与各部门、公务人员及相关团体紧密沟通,广开言路。经过前一阶段的意见收集,我们将就公务员团体所提出的诉求启动研究,期间将充分谘询相关团体意见,以便作出决定。同时,加快公职法律制度改革的进程,构建公平合理的制度和体系,提高公务人员士气。构建公务人员和政府的沟通平台,畅通公务人员的申诉渠道,增设公务人员因在工作过程中涉及案件诉讼的司法援助制度,保障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特区政府的高效运作,除了建基於各级公务人员的勤政廉洁,制度化的建设也同样重要。因此,我们将检讨现有的组织架构设置,整合部门职能,从整体上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升部门行政效能。另外,我们还将重新检讨一些不合时宜的手续及程序,优化流程,简化行政手续。 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日益复杂国际环境的需要,特区政府将强化灵活快速的应变机制,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居民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特区经过十年的发展,政府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能力,在面对社会突发事件和危机时,我们有决心和能力作出快速应变并动用一切所需的资源,将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全力以赴保持社会的稳定。 在法务领域,特区政府会加大力度回应社会的诉求,统筹法规草拟,加强法律人才的培训。与此同时,按照《澳门基本法》和《回归法》的规定,法务部门将对回归后仍然生效的原有法规进行适应化的研究、分析和清理,清楚厘定本澳法律体系的组成内容。 对於澳门特区的政治体制,《澳门基本法》已根据有利於澳门特区的稳定发展、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原则作出了规定。澳门回归祖国以来的良好发展已有力地证明,《澳门基本法》的相关规定是符合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对於社会中一些有关政治体制发展的诉求,特区政府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严格依照《澳门基本法》有关规定妥善进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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