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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部门长期重视公共工程的监督


就近日有专业人士认为现时政府在公共工程的前、中、后各阶段的监督仍未到位,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并强调工务部门一直检视及优化相关程序。

在招投标阶段,项目进行招标前,均会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以计算工程预算,对于较大型工程,更会由独立第三方的工料测量单位进行覆核,并于施工阶段进行工程的财务监控。而为提高标书评审时的公平性,现时的评审标准均以合理造价、合理工期等作为主要评审项目,加上竞投者的工程经验资历及过往工程的施工安全评分等客观元素进行综合评分,已大大减少了标书评审中的人为因素。而现时的标书评审委员会均以跨部门形式组成,其中作为定作人部门的参与人员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更可避免于评审过程中的违规情况。

在工程的施工阶段,均由定作人聘请独立第三方对承建公司作出全面的监管,包括有监理、质量控制、机电设施的质量控制、环境监测等单位,若是大型工程,更会聘请有项目管理及工料测量等单位。其中监理单位于询价招标时更须要提交与承建没有关系的声明书,以确保能无私地执行工作。同时,特区政府亦会透过法律和承揽合同中的条文、罚则、保证金等,对设计、承建、监理、第三方质控机构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作出恒常监管,订明责任,以确保对工程的监控成效。

为持续检视公共工程项目实施的情况,工务部门自2019年2月开始将一亿元以上项目有关工程金额及施工期的变动情况于网站公开发布,由当时各工程项目总金额增加了2.5%及施工期增加了12.9%,至现时于9月7日更新的资料为止,各工程项目总金额增加了0.4%及施工期增加了3.5%,由此可见政府一直均有加强对公共工程的监管,并达到有一定成效。

对于现时社会急速发展,大量基建及公共建筑工程不断开展的情况下,工务部门将持续关注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工程实施的情况,检视当中受市场变化影响之因素、或不足之处,适时调整有关程序及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