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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 10月1日起接受申请


为支持及鼓励残疾人士投身社会工作,《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行政法规已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并向合资格的残疾雇员发放工作收入补贴,由法规生效至今(2021年8月底)共接受了三个季度的申请,累计收到46份申请,其中44个个案符合发放津贴的要求并获批准。2021年第3季的工作收入补贴于2021年10月1日至31日接受申请,符合资格的残疾雇员可于期限内向劳工事务局作出申请。

《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申请条件

凡持有由社会工作局发出有效的残疾评估登记证的澳门居民,并符合按月累计工作总时数少于128小时,且当月工作收入少于《雇员的最低工资》规定的每小时最低工资金额32澳门元乘以当月实际提供工作时数而计算的金额;又或符合按月累计工作总时数等于或多于128小时,且当月工作收入少于《雇员的最低工资》规定的每月最低工资金额6,656澳门元,均可作出申请。

须提交文件及注意事项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残疾雇员,申请有关补贴时需向劳工事务局一并递交澳门身份证副本、残疾评估登记证副本及由残疾雇员和雇主填妥并签署之申请表格,以及载有银行帐号及持有人资料的存折或月结单版面的副本(仅限首次申请或更新时递交);倘残疾雇员在所申请的季度内,曾转换雇主或为多于一个雇主工作,则申请表须分别经各雇主填写及签署。

索取及提交申请表地点

市民除可在劳工局各办事处、社会工作局各办事处及社会保障基金索取申请表格外,还可于劳工事务局网页 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 下载表格,并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可递交至劳工事务局各办事处。如对上述计划的申请有任何查询,可浏览该局网页 www.dsal.gov.mo 或致电28700277及66329329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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