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城市安全防线
国家安全是澳门长期繁荣发展、居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更是责任和义务所在。澳门特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巩固“爱国者治澳”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爱国者治澳”原则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配套立法。推动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法》修法和《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确定完善反恐法律制度立法方案,推进保密制度立法。
加强国家安全执法。优化专责单位运作,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执法机构和反恐单位的内部管理和执行机制,强化危机防范处理和部门间的协作支援。加强与内地,特别是大湾区城市的联系与合作,切实预防和遏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加强防范外部势力干预渗透,有效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强化和拓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宪法》和《基本法》的宣传推广方式,提高普法成效。深化跨部门合作,以创新形式持续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巩固爱国爱澳社会基础,不断增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安全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底线,政府将加强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完善城市安全法律制度,完成《预防严重意外事故的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立法。启动临时燃料中途仓搬迁及兴建危险品永久储存仓工作。全面贯彻《民防法律制度》,继续完善“应急指挥应用平台”,提升政社协同成效。
加大科技强警力度。深化智慧警务建设与应用,优化“天眼”系统的整体布局,扩大海上智能监控范围,加快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和建设,有效提升预警、防控和执法能力,全面预防及严厉打击各种不法犯罪活动。
继续加强与内地及周边地区的联防联控。深化粤港澳警务协作机制,构建快速响应的联动防控体系,合力打击跨境犯罪,共建平安湾区。
(六)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强化重点领域立法
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是本届政府重要的施政方向之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特区政府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逐步理顺和解决公共行政领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检讨及完善授权和问责制度,强化依法履职、权责清晰、精简高效的公共行政体系。在检视各级官员职权规定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方案,以明确各级官员在人事、财政等方面的管理权责,减少不必要授权。研究设立领导及主管专有纪律制度的方案,为立法作准备。
加强和完善公务人员管理制度。在严格控制公务人员总额的前提下,改革职程、招聘、晋升及调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打造高效为民的公务人员队伍。继续以“简化职程设置、减少特别职程、合理分配职务”为原则,完善职程制度。按计划举行招聘开考,吸纳人才进入公务人员队伍。提出设立跨职程晋升机制的具体方案,扩阔公务人员职涯发展。修订公务人员调动相关法规,促进人员流动和人才培养。
加强公务人员培训。完善培训制度和机制,逐步组织各级公务人员参加有关“国家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国情、湾情及区情”,以及“中华文化”专题的系列课程,强化公务人员政治意识、国家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情怀。不断提升公务人员能力。继续开办“公务人员领导力培训班”,并逐步发展未来担任领导及主管人员的资格课程,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储备体系。
持续推进电子政务。按照“用户导向”及“个人化”两大方向,重构“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服务。推出“一户通”2.0版本,逐步将分散在各部门网站或应用程式的政府资讯整合汇总到“一户通”。加快政府部门内部管理电子化的步伐,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展开新一代澳门居民身份证研发工作。
加强与立法会沟通协作,落实立法规划所订定的17项立法任务,主要包括:制定《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处理楼宇渗漏水法律制度》、《人才引进制度》、《夹心房屋法律制度》等;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等。
加强区际和国际法律及司法合作。与最高人民法院磋商关于仲裁程序保全措施的司法互助安排,进一步完善仲裁领域的司法互助机制。与粤港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促进调解在大湾区的应用。有序开展与葡语系国家及邻近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合作。
尊重和维护司法独立,积极支持司法机关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持续优化廉政和审计工作。完善财产申报数据处理机制,加强个案式监察职能,持续向社会各界推行廉洁教育。完善帐目审计相关工作流程,以审慎、客观的专业态度开展衡工量值式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完善审计品质控制机制;加强与国家审计署合作,开展人员培训以及技术交流。
加强对公共资本企业和自治基金的监管。开展公共企业法律制度的改革整顿以及立法工作,促进公共财政投资的保值增值。推进自治基金的架构重整及职能优化工作。
(七)加强教青文体工作,完善人才引进制度
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加强教育制度建设,保障教育资源的投入,优化信息化条件下的教育体系和运作机制,改善教学的软硬件环境。在新城A区规划建设学校,切实解决裙楼校舍问题。有效落实澳门高等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和非高等教育中长期规划,不断提升整体教育质量。优化特殊教育服务,增设相关设施。
推动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强化产学研成果转化,促进本澳高等教育朝市场化和高品质方向发展。与大湾区及内地其他地区的优秀院校合作,积极开办更多新课程及联合人才培养项目。澳门理工学院将更名为澳门理工大学,努力发展成亚太地区领先的应用型大学。继续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旅游教育培训基地的优势,为大湾区建立专业培训及实习平台。
持续加强爱国爱澳教育,培育和增强青年和学生爱国爱澳情怀。在中学教育阶段,全面落实《本地学制正规教育课程框架》法规,推动课程革新,加强爱国爱澳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充分发挥青少年爱国爱澳教育基地等设施的功能,开展家国情怀延展教育活动,加深学生对历史的认识。面向内地大学生和青年开办“一国两制”研习夏令营,探索建设“一国两制”研习基地的可行性。
落实青年政策各项工作,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支持青年升学、实习和融入大湾区发展,创设条件让青年展现才华、拓展视野。资助社团或机构开展更多关顾青年家庭及不同族裔青年的相关活动。培养青年义工,在关心社会的过程中传承中华美德。
作为有着四百多年中外文化交流和共存历史、中西文化荟萃的城市,澳门被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基地”的角色定位。政府将着力推进“一基地”的建设,启动《澳门通志》的编撰工作,打造澳门国际文化论坛,2022年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主题举办首届论坛。与故宫博物院和广东美术馆合办专题文物大展。推进文化产品数字化工作。
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澳门世界遗产监测中心将于2022年底投入运作,将有助于保障世遗建筑的安全。加紧修复益隆炮竹厂旧址,完成荔枝碗船厂片区相关活化工程。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指引》,从制度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办好各项文化及体育盛事。兼顾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举办多元大众体育活动,全力支持运动员参加第十九届亚洲运动会。积极参与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前期筹备工作。规划运动员培训及集训中心辅助大楼的建造,继续推行精英运动员培训资助计划。
建立新的人才引进制度。在加强培养和用好本地人才,特别是提升本地人才竞争力、促进本地人才向上流动的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引进人才。其政策方向是,设立高层次的人才引进评审架构,建立公开、公正、科学的评审机制,以及严谨、高效的审批程序。分领域订定人才引进的标准,结合本澳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需要,科学评估每年引进人才的数额。首阶段优先引进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体育四大重点发展产业的高端人才、优秀人才,以及本澳所需且缺乏的高级专业人才。设立评估机制,定期检视制度的成效。在总结澳门人才引进经验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推进人才引进制度的立法工作。
(八)有序完善城市规划,建设智慧宜居城市
智慧城市是21世纪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大趋势,其价值和意义在于持续推动科学与人文、规划和建设、理念和技术的结合,是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亦是城市幸福生活的载体。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加强政府云计算中心建设,为各公共部门提供更安全稳定的资讯服务。2022年将发出5G牌照以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新建公共楼宇全面光纤入户,更换智能电表,试行智能水表,推动本澳物联网应用的发展。全面推进政务、医疗、教育、文博、旅游、市政、海事、交通等领域的智慧化应用,逐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有序开展城市详细规划工作。在“澳门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下,2022年首先开展“东区-2”(即新城A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详细订定新城A区公共房屋等用地建设指标。
推进重大城市基建工程。为缓解交通压力,提高澳门半岛与氹仔、路环之间的交通通行能力,以及配合新城填海A区发展的交通需求,推进澳氹第四条大桥工程。推进轻轨妈阁站、石排湾线、横琴线及东线的建设工作。完成新城填海C区工程。
完善交通网络。完成《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规划(2021-2030)》编制。控制车辆年增长率在3%内。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持续监察巴士合同的实施成效。适时开展的士准照竞投工作。推进落实“澳门国际机场整体发展规划”,跟进机场扩建相关填海工程的用海申请,开展改建氹仔客运码头部分设施作为澳门国际机场第二候机楼的工程。开通九澳隧道。
加强海域管理和使用工作,有效利用海域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以及优化区域布局,以应对人口增长及社会经济转变。推进《海域使用法》的立法工作。争取完成《海洋功能区划》及《海域规划》的草案编制。深化粤澳智慧海事应用合作,加强对海上交通及船只的监管。
进一步健全都市防灾减灾体系,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开展内港挡潮闸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勘察工作。推进外港、筷子基至青洲、司打口,以及路环西侧等防洪排涝计划,加快解决一直困扰澳门的水患问题。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提高气象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着力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开展长期减碳策略研究。按照特区减碳目标,淘汰“欧四”环保标准的公共巴士,并逐步拓展至所有重型客车。政府继续带头推动使用电动车,制订电动车推广计划,未来新建公共停车场、新建公共楼宇的全部停车位将预留充电容量及基础设施。按序推进澳门垃圾焚化中心扩建工程,完成新特殊和危险废物处理站建设。2022年将禁止进口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胶餐饮吸管及饮料搅拌棒。优化资源回收网络,开展有机资源回收中心建设。推进“中水回用”项目,2022年完成中水设施及管网等建设规划,并逐步开展中水管网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动工建设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人工岛污水处理厂,完成路环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招标,邻近外港码头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将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与大湾区城市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
优化土地管理资讯系统,完善土地管理机制。善用已收回的土地,持续选择合适而未发展土地用作临时球场或公园等社区设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支持经济多元发展,优化居民生活空间。
持续推动市政建设。营造休闲舒适的社区环境,不断推进构建无障碍及便捷的步行环境,鼓励居民步行和绿色出行,环松山步行系统工程将于2022年竣工。加强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增建雨水泵站,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排污。
(九)积极推进区域合作,更好融入国家发展
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统筹。有效发挥“融入国家发展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在集中精力重点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同时,积极务实推进与内地各领域合作,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和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推进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问题就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等要素更加高效便捷流动。在中央指导和支持下,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和创新,加快推进金融、贸易、科创、通关、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合作。推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各项金融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澳门企业善用有关自由贸易账户办理跨境资金汇兑业务,优化跨境缴费与结算系统。完善便利澳门居民到内地发展和生活的政策措施,加强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持续完善粤澳两地职业技能认定机制。促进调解在大湾区的运用。
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走廊合作,持续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企业落户本澳,充分利用国家科技资源,提升澳门科研能力及水平,鼓励及协助本地科研团队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
创新通关政策,合作建设口岸“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为粤澳两地货物通关提供“一单两报”服务。推行“澳车北上”政策,配合做好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继续推动跨境车保“等效先认”。
稳步开展与内地其他省区、香港特区在文化、旅游、经贸、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泛珠各兄弟省区在经贸、旅游、中医药、会展等方面的合作。
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将发挥澳门优势,结合“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定位,在民心相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方面聚焦发力。积极组织澳门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重要活动。推动完善“一带一路”奖学金政策,推进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教育、旅游、医疗、体育、文化、人才培养等交流合作。继续争取与更多葡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税务合作,签署《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协定》。
进一步扩展中葡平台功能,充分发挥中葡平台作用。协助做好第六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中国─葡语国家科技交流与成果转化中心的建设。加强中国与葡语国家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合作,协助论坛常设秘书处支持葡语国家抗击疫情和共同推动经济复苏等方面的工作。善用线上线下平台和活动,更好连结内地和葡语国家市场,促进中葡各领域合作。支持业界和社会力量在中葡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