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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基金会公布《澳门基金会资助工作:回顾与展望》报告 阐述资助工作的发展方向


为配合特区政府改革和完善自治基金的管理工作,澳门基金会改革资助审批制度,2022年的专项资助计划,将采用集中申请,统一评审的审批模式。澳基会今(26日)公布《澳门基金会资助工作:回顾与展望》报告,全面回顾资助工作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果,并对现行资助制度存在的利弊、资助制度改革的目的等作深入的阐释,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澳基会资助工作的发展方向。

《报告》分为六个部份:发展历程、资助工作回顾、资助制度现状、资助制度现存问题、资助制度的改革路向及整合推出的资助计划。首两部份回顾了澳基会从成立至今经历的三个发展阶段,透过本身的资源优势,在澳门发展的各关键时期都担当着独特且重要的角色,如在过渡期间,澳基会投入大量资源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并发放各类奖学金,培育本地化所需的人才;在特区政府成立后,更进一步扩大资助功能,除继续支持教育发展外,亦积极推动民间力量参与社会事务、提供公共产品,使社会组织成为建设澳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另外,澳基会亦参与多项内地援建、扶贫项目,为国家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回馈祖国对澳门的支持。

对于现行的资助模式,《报告》指出其便捷、简易、灵活的特点,能迅速协助社团回应社会需求,适合发展初期,激发社团参与社会事务的动力。然而,随着社团的数量不断增加,活动类型和形式变得更为广泛和多样,现有的资助模式已很难有效、全面地处理日趋复杂的资助工作,导致出现资助项目过多过滥、同质化严重、社会效益不高、审批标准不一致、帐目透明度不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资助工作现存的问题,《报告》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包括:一、制定一套专有的资助审批规章,就资助对象、资助类型、资助方式、资助申请、资助审批、资助监管等订定清晰、详细、具操作性的规则。二、按照特区政府资助“归口管理"原则确定的资助领域,主动策划符合社会实际需求、配合特区政府施政的资助计划,并订定客观、公平、专业的审批标准,透过统一申请,集中评审,择优批给,引导资源落到真正具社会效益的活动上。三、加强对受资助项目的监管,规定不合理变更种类,并要求受资助者签署同意书,清晰应遵义务及相应后果,保证受资助项目的素质;对于大额资助,受资助者需提交由执业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财务报告,推动帐目的规范化。

《报告》强调资助制度改革是澳基会制度化建设、提升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目的是解决资助工作多年来积累的问题,使资助工作更精准、透明、有效,审批程序更公平、专业;同时,亦有助推动社团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更多市民需要和喜欢的社会服务和公共产品,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担当政府和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梁。

《报告》全文已上载澳门基金会网页( https://www.fmac.org.mo ),市民可于网上查阅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