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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1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载食品检测报告及介绍“消保法”

第339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第339期《澳门消费》公布保健食品、坚果及豆制食品两份检测报告,被抽检的全部样本均符合检测的安全标准。另外,为配合即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保法”),《澳门消费》将继续以专文介绍“消保法”。

20批保健食品样本通过检测

消费者委员会与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持续合作,抽查市面各类食品,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消委会与食品安全厅早前抽查市面20批保健食品卫生情况,全部样本未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产气荚膜梭菌及蜡样芽胞杆菌4种致病菌,检测项目中的污染物,包括总砷、铅及总汞的含量均符合检测的安全标准。

报告建议消费者在服用保健食品前应咨询医护人员的专业意见,并须检查产品的标签及成份,消费者可参考新一期《澳门消费》的建议,并因应个人情况及需要选择合适的保健食品。

抽查坚果及豆制食品卫生与营养成份

新出版的《澳门消费》同时公布消委会与食品安全厅合作抽查15批坚果及豆制食品的检测报告。

坚果及豆制食品含蛋白质及不饱和脂肪等营养成份,被不少消费者视为较健康的零食。这类食品如因存放环境欠佳等情况就容易受霉菌感染,由黄曲霉菌产生的黄曲霉毒素属致癌物质,本澳已有专门行政法规限制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这次抽查全部样本均合格。

是次检测报告同时比较各款样本钠、热量及脂肪的含量,该报告可作为消费者选购这类食品的参考资料。

专文介绍“消保法”

“消保法”旨在保障消费者各项权利、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公正及平等、提高营商行为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及打击不正当的营商行为,总共有八十六条条文。为让消费者与经营者瞭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消委会持续进行普法工作。

今期《澳门消费》专文介绍“消保法”引入必要仲裁制度,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又以“消费提示”介绍“消保法”对展销或展览的销售活动的相关规定。

“寻•常”消费考察计划已成为消委会恒常的消费者教育活动,新一期《澳门消费》回顾这计划近年取得的成效。

消费者可登入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及微信(WeChat)帐号浏览新一期《澳门消费》,亦可亲临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消委会办事处、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以及于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公共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澳门消费》。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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