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为保障本澳适龄就学的儿童及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提供“学位咨询及安排服务”,服务对象包括适龄入学,但未取得学位的本澳学生、新来澳及外地回流的学生等。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
幼儿及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回归教育:
根据第9/2006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者报读不同教育阶段,在报名当年12月31日必须符合下述的年龄要求:
- 幼儿教育:年满3岁;
- 小学教育:年满6岁;
- 初中教育:合格完成小学教育,且年龄在18岁以下;
- 高中教育:合格完成初中教育,且年龄在21岁以下;
- 回归教育:年满15周岁报读小学程度的回归教育;合格完成小学教育,且年满16周岁报读中学程度的回归教育。
特殊教育:
为3至21岁经教育安置评估建议为有特殊教育需要,且需要入学辅助的人士。
服务结果:学位安排建议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非高等教育厅 (幼儿及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回归教育)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电话:
(853) 8397 2309, 8397 2395 (幼儿及小学教育)
(853) 8397 2331 (中学教育)
(853) 8397 2322 (回归教育)
传真:(853) 2871 1294
电邮:webmaster@dsedj.gov.mo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教育心理辅导及特殊教育中心 (特殊教育)
地址:澳门菜园路415号永宁广场大厦3座,GF-1F
电话:(853) 2877 0233
传真:(853) 2835 5210
电邮:webmaster@dsedj.gov.mo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