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致力发展本地旅游业,并积极实行各种政策和措施,以维持本澳旅游业对旅客的吸引力。为此,特区政府早前公布了《取消使用登船和离船设施的费用》行政法规。该法规自2011年9月14日凌晨零时起生效,届时特区政府将取消向由本澳经海路前往外地的乘客徵收每人澳门币19元的"使用登船和离船设施的费用"(俗称人头税)。 因应上述的税项减免措施,港务局早前已要求相关船公司在船票售卖服务上作出相应的安排,以配合特区政府对市民和旅客提供的税务优惠。另外,港务局亦要求各船公司作出方便和简单的退税安排,向预购了9月14日凌晨零时以后开航、且包含"人头税"之航班船票的市民和旅客退还相关的税项。 市民和旅客如需查询各船公司在售票或退还税项方面的具体安排,可致电附表中各船公司的查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