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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餐饮聚会须严守防疫要求 以控制疫情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春节将至,因应邻近地区疫情有所缓和,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已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春节期间本澳团体和个人可举办和参加餐饮聚会活动,但必须遵守各项防疫要求,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应变协调中心建议,团体和个人在举办和参加餐饮聚会活动期间应注意如下事项:

1. 参加者注意事项:

  • 尽早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程序,包括第三剂接种;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初种程序或加强剂接种者,应尽量避免参加聚会活动;
  • 尽可能佩戴口罩,和非同行人保持1米或以上距离;
  • 经常以水和皂液洗手或以酒精搓手液搓手,未洗手前避免接触口、鼻、眼;
  •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着口鼻,及尽快洗手;没有纸巾时应用衣袖或肘部掩着口鼻,而不应用手掌掩着口鼻;
  • 他人共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匙;
  • 如厕后盖上厕板后冲厕,并彻底洗手,不要使用共用毛巾;
  • 避免与有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的人士作近距离共处;
  • 如有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或曾到过出现新冠病毒社区病例的地区,不能参加聚会餐饮活动;
  • 如实作出健康申报和行程记录。

2.举办者注意事项:

  • 举办聚会活动时应限制规模及人员密集程度;
  • 要求参加者出示健康码、测体温及作健康码行程记录;
  • 人数超过400人的餐饮活动,应要求参加者出示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其他情况下也可考虑参加者出示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 所有活动参加者应佩带口罩,饮食或饮水时才可除下;
  • 餐饮活动期间,不进行离枱祝酒活动,或改为戴口罩的象征性祝酒活动;
  • 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士,不应出席聚会活动,不要探访老人或免疫力低的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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