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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消费》介绍与葡语国家的合作 调查提注意预包装蛋糕高脂高糖

第341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新出版的第341期《澳门消费》介绍近年澳门与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的合作进展。消委会调查与比较预包装蛋糕标签的营养资料,调查显示这类食品热量、脂肪或糖份含量偏高,建议消费者不宜经常或过量进食。

消委会再与2个葡语国家签约

特区政府致力推动“一中心"一平台”的建设,为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的合作,消委会争取与更多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建立稳固及长远的合作关系,于2021年底先后与东帝汶消费者保护协会(TANE Konsumidor),以及莫桑比克消费者研究及保护协会(ProConsumers)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协议确立澳门消委会分别作为中国与东帝汶及中国与莫桑比克消费者组织投诉个案的转办平台,突显澳门消委会在中国与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之间合作的“桥梁"角色,其他合作包括消费个案相互转介,在接到对方转介个案后15日内提供查询或调解等方面的协助,适切的服务相信可增加彼此居民相互消费的保障及信心。

寻求多元跨域合作

目前消委会已与包括葡萄牙及巴西等4个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就各范畴的消费事务,包括交换讯息及培训等进行合作,未来将开拓更多元的跨域合作模式,提升及加强对消费者各方面的服务及保障。

注意预包装蛋糕的高糖份

消委会通过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营养成份进行分析,藉此提醒消费者注意各类食品的营养成份,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消委会抽查10款预包装蛋糕样本,参照调查引用的参考标准,比较各样本每100克份量标签内标示的热量、脂肪及糖份的含量,调查显示全部样本属参考准则的“高糖”水平,同时,多个样本的热量、脂肪含量偏高,提醒消费者避免经常或过量进食,以免造成肥胖症等问题影响身体健康。

预包装蛋糕标签营养资料调查报告详细刊登于第341期《澳门消费》。

专文推广《消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不正当营商行为,以保障消费者权利,这包括6种威吓性及15种误导性的营商行为,新一期《澳门消费》详细列出以上各种行为。

“消费提示”以例子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及“消费品”的定义,消费品如与合同规定不相符时,消费者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消费者可登入消委会网页(https://www.consumer.gov.mo)及微信(WeChat)帐号浏览新一期的《澳门消费》。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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