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今起至本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申请,资助对象为首次登记日期在2009年6月30日或之前且尚未取消注册的老旧摩托车的车主(但不包括于本年2月14日或之后重新注册的老旧摩托车)。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和落实“双碳目标”,特区政府除了为合资格人士提供资助和豁免相关费用外,亦正根据推动电动车的相关计划,近期会在本澳约十个公共停车场增设电动摩托车的充电或换电设施,以完善相关配套。
合资格人士可带备申请所需文件到以下三个接收申请地点:环境保护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2号至36号电力公司大楼一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有关申请经审查并获批给后,可获资助金额为澳门元三千五百元,以及可同时获豁免拟置换的新电动摩托车之试验号牌和首次注册费用。按《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试验号牌费用为澳门元九百元,轻型摩托车及重型摩托车之首次注册费用则分别为澳门元三千六百元和四千四百元。以淘汰一辆老旧摩托车并置换为一辆新重型电动摩托车为例,获资助和豁免试验号牌及首次注册费用合共达澳门元八千八百元。
环保局会密切留意申请情况,持续优化申请和审批流程,并会联同相关部门在合适地点增设更多充电或换电设施。市民可透过环保局网页(www.dspa.gov.mo) 或致电“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资助计划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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