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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依法谨慎执行培训专项拨款的发放


就近期社会关注《就业辅助及培训规章》的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表示,一直透过工作小组与劳工事务局交换有关意见,积极配合当局有关政策措施的优化研究、提供各项所需资料,有序推进有关法规之修订工作。

根据第6/2004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订定的《就业辅助及培训规章》及第60/2006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订定的《职业培训专款规章》,社会保障基金负责执行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中专项拨款的发放,用于帮助本地失业人士就业辅助及培训,以及资助培训实体为就业市场而举办之职业培训课程。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两项由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培训专款余额合共约为1.7亿澳门元,包括《就业辅助及培训规章》专项拨款约1.04亿澳门元,以及《职业培训专款规章》专项拨款约6,652万澳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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