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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起持探亲“T”签注来澳人士入境特别核酸检测措施扩大至港珠澳大桥口岸和内港客运码头口岸

第133/A/SS/2022号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为减少有关人士在有关口岸频繁出入境带来的疫情风险,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的规定,修改第114/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3月21日零时起,持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T)签注的人士,一天内(即当天零时至23:59)在关闸口岸、青茂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或内港客运码头口岸入境次数共达3次或以上,不论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何时采样,均须每次在该等口岸入境时即时付费接受1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等候至有检测结果后方可入境。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此措施暂只限持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T)签注的人士,入境次数亦仅计算从关闸、青茂、港珠澳大桥及内港客运码头口岸入境次数,经其他口岸入境次数则不计算在内。而受此措施影响人士须听从口岸现场的工作人员指示,以便安排付费核检,并须等候至有核检结果后方可入境,此核检结果不会在健康码上显示;另外,此一即时核检至有结果过程或需时12个小时,入境前应做好准备,此要求不妨碍其他的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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