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倘只更改准照持有人之基本资料:
1. 准照持有人签署之资料更新申请表;
2. 准照持有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3. 倘更改住址,另需准照持有人之住址证明(如: 水、电费单)。
倘更改准照持有人:
1. 准照原持有人签署之转让声明书;
2. 准照新持有人签署之资料更新申请表;
3. 国际防疫注射証书正本或清晰影印本;
4a. 准照原持有人及准照新持有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或
4b. 财政局对准照原持有的公司发出的营业税M/7表格的清晰影印本;或
4c. 财政局对准照原持有的公司发出的营业税M/8表格的清晰影印本。
5. 准照新持有人之住址证明(如: 水、电费单)。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6.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7. 路环市政狗房:路环竹湾马路
(1-5: 只办理进口犬只的首次申请、准照续期、取消准照及资料更新。)
办公时间:
1.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 澳门市政狗房: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4. 路环市政狗房:
周一,上午10时至下午3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倘饲养者之资料改变时,须提出申请。
2. 犬只主人只需登入“一户通”帐户,进入“犬只准照”页面查询准照资料,线上即时办理准照续期、更改个人资料及预约狂犬病疫苗注射等服务。
相关规范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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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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