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第一期:于9月30日截收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就读学校的申请
第二期:于翌年3月31日截收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就读学校的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咨询及评估服务申请表;(表格可于教育心理辅导及特殊教育中心索取或于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网页下载)
- 学生成长记录表(由学校辅导员负责填写);
- 资优特质行为量表(由教师填写);
- 显示学生具备智力优异或具备其他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特质的具体数据,例如:
(i) 学生的智力评估资料;
(ii) 学生的创造力测验资料;
(iii) 学生于国际性、全国性或地区性(如:学科、创造发明、艺术或技艺等)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奖项的资料;
(iv) 辅导员介入跟进后,取得学生在某范畴具备优异表现的数据或观察纪录;
(v) 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就读学校、医疗机构或专家的提名或推荐文件。 - 学生及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学生近照一张(1吋半);
- 婴儿健康手册及卫生局挂号卡(金卡)副本;
- 学生最近一次的学校成绩表影印本;
- 其他参考数据。
附注:
– 从未入学的申请人无需递交上述第2、3及8项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心理辅导及特殊教育中心(永宁)
澳门菜园路415号永宁广场大厦3座,GF-1F
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在完成所有文件递交翌日起计 12个工作日内回复评估时间。
备注/申请须知
- 若子女有听力或视力障碍,请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为子女带备眼镜或助听器等辅助用具,让子女在评估期间能有效地接收讯息。
- 为让评估人员能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子女的能力,请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及子女在进行评估的上午/下午尽量避免安排其他活动。
- 为让评估人员能有效地了解子女的能力,请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及就读学校人员于评估前交齐评估所需的资料及问卷。
- 为保障个人私隐,在未征得评估人员同意下严禁在评估地点进行拍摄、录音或录像。
- 评估所使用的题本及问卷均具有版权,请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及就读学校人员切勿影印或以任何形式存档,以避免侵权。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
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携同身份证明文件亲临教育心理辅导及特殊教育中心领取评估报告(倘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未能亲临领取文件,可撰写授权信授权他人领取)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