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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凌晨1时起新增及取消对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第225/A/SS/2022号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4月28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广和南里二条、垡头街道垡头西里三区、潘家园街道武圣东里、南磨房乡双龙南里、十八里店乡弘善家园或周家庄中路20号院,房山区窦店镇田家园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东山街道;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知春园小区一期、丹建锦园93号楼或95号楼、福临花园小区、文安新村小区;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石佛店镇漂桥村、张广庙镇龙井村。

自2022年4月28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区域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 14 天为止,期间须在开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的其他区域,江苏省徐州市其他区域,江西省上饶市。

自2022年4月28日凌晨1时起,所有离开以下地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应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河南省信阳市。

自2022年4月28日凌晨1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拥军社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田心江中街三巷11号、12号、13号、14号,大沥路425号、427号、429号、431号、433号、435号、437号、439号、441号、443号、445号、447号、449号、451号、453号、455号、457号、459号、461号、463号和465号(商铺门牌号),远泰物流,林安物流园警务室边的核酸检测点,本营大厦(上南路4号),黄石花园小区,江夏村,南湖山水庭苑小区,上南路6号、6号之一、6号之二,新市街棠涌西约二巷5-3号及周边共32栋楼,黄石西路-黄石东路-云城西路-齐富路-云城东路-金信路-大金钟路-广园中路-下塘西路-童心路-京广铁路-环城高速-西槎路-石槎路区域。

自2022年4月28日凌晨1时起,取消所有离开以下地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应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的措施:浙江省金华市。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

  1. 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2. 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3.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4.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1. 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2. 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请立即透过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电:+853 28700800以便安排医学观察)。

注: 免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费方式接受核酸检测,亦须在上述连结中作出登记才能按时解除黄码锁定。

澳门特区采取和中国内地特定区域有关的防疫措施表格,可进入以下连结查阅最新资讯: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做好和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与此同时,因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故现阶段应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而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初种系列及加强剂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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